新頭殼newtalk 2011.11.17 楊宗興/台北報導

我國駐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上週因違反與菲籍幫傭勞資契約,遭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拘留引發關注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吳靜如表示,劉姍姍事件凸顯台灣對移工的人權保障極為不足,她呼籲政府藉此機會盡速修法,讓台灣的移工法令能跟上國際人權保障的標準。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祕書長楊宗澧則說,尊重移工人權並不抽像,只要把移工當成跟我們一樣的人來看待。

新頭殼「開放編輯室」節目今(17)日中午邀請吳靜如、楊宗澧來到現場,討論劉姍姍事件所暴露出來的問題。吳靜如指出,根據目前媒體所披露的訊息,劉姍姍涉及苛扣工資、讓菲籍移工超時工作、用監視器全時監控移工、沒收護照簽證限制行動,但事實上這些都沒有違反台灣任何法令,因為台灣的移工並不適用我國的《勞基法》,而政府也往往將移工與雇主的關係視為民事上的契約關係,所以契約怎麼訂都可以。

吳靜如表示,外交部提出菲籍移工「自願」遭扣薪的說法,但在台灣一般雇主更多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,逼使移工簽訂類似的不平等契約,而政府就如前述對這樣的行為睜隻眼閉隻眼,可見台灣移工保障法令的缺乏,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。

楊宗澧則指出,我國雖然簽訂了兩項國際人權保障公約,但是在國內法的修法上仍停滯不前,很多法令內容違背兩公約甚多,難怪會發生劉姍姍這樣的事件。事實上仔細檢視劉姍姍案,其實裡頭已經違反兩公約的諸多人權保障,像是勞工的休假、休閒權利等。

吳靜如也批評,勞委會在劉姍姍事件中的態度有欠明確,雖然豁免權的有無尚在爭論當中,勞委會能否介入還是未知數,但勞委會應該藉此機會教育國人,劉姍姍的所作所為,都違反了各種勞動人權的保障。

吳靜如指出,台灣社會上自名人、外交官,下至平民百姓,常常在新聞中出現虐待外勞的事件,但是她相信台灣民眾的人權觀念已逐漸紮根,否則這次不會有這麼多輿論關注劉姍姍的案子,這就代表,人民的觀念已經走在政府前頭,她呼籲政府應該認知到這點,盡速將保障移工人權的法令給補足,讓台灣社會朝更尊重人權的方向邁進。

[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://newtalk.tw/news_read.php?oid=19575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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